本文转自:青岛晚报 青岛市人社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部工作人员于斌向记者介绍,2019年市人社局、财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加快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传统灵活就业方面,对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明确规定:经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灵活性就业并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 而在新业态灵活就业方面,为鼓励灵活就业发展,降低灵活就业从业风险,市人社局、财政局、银保监局于2021年出台了 《关于实施互联网平台灵活就业商业综合保险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直播、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等7个行业的互联网平台用人单位,以及依托上述互联网平台的灵活就业人员,购买互联网平台灵活就业商业综合保险的,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互联网平台灵活就业人员的商业综合保险拥有保费低、保额高,涵盖责任广,增值服务优等多个特点。符合条件人员每年只需缴纳120元保费,就可以拥有保额高达176万元的保险保障。在灵活就业系统登记并审核通过的,还可以享受每人100元的保险补贴。”于斌介绍,该保险涵盖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意外伤害情况,保障范围十分广泛。 互联网平台灵活就业商业综合保险补贴实行即时申报、按季度拨付,每季度第一个月拨付上季度补贴资金。符合补贴条件的互联网平台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按照流程进行申领。于斌指出,“目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在积极引导互联网平台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商业综合保险,以此降低灵活就业从业风险,稳定灵活就业人员队伍。 ” 本版撰稿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杨健 实习生 姜鲁泽 来源:今日头条的作品,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图片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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