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对袭警单独设置罪名,最高刑期7年,但高压之下仍有人不惜以身试法。2022年1月10日,赫山公安分局迅速查处一起袭警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孙某兵(男,51岁,赫山区人),有力维护了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和民警执法权益。
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1月9日21时许,赫山区兰溪镇三姑桥地段发生一起两车刮擦的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兰溪派出所值班民辅警立即赶到现场,在处置过程中,围观人员孙某兵酒后借故多次向事故司机和民警进行言语挑衅,并拍打他人车辆,民警耐心地告知孙某兵相关法律规定,并多次劝其不要影响交通事故勘查,但其仍然不依不饶,采取贴身挑衅、推搡民警等方式严重妨害民警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正常勘查工作。民警依法对孙某兵进行口头传唤,孙某兵拒不予配合,在依法对其采取强制传唤措施过程中,孙某兵突然抓扯民警制服并用右手掐住民警脖子。 分局治安大队受理该案后,立即开展调查走访,快速固定证据。1月10日,犯罪嫌疑人孙某兵因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涉嫌袭警罪,依法被赫山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配合警察的正常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支持民警开展执法执勤活动。对恶意阻挠甚至公然使用暴力或以其他方式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警方将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来源:湖南公安 来源:今日头条的作品,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图片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