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南湖晚报 借贷纠纷案近十年未结 怎么办? 桐乡检察给出“最优解” N通讯员 王倩霞 晚报记者 钱姬霞 本报讯 前几天,在桐乡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国根的主持下,申请人老杨、老周分别与被执行人张某达成和解协议。至此,两个持续了近十年的借贷纠纷案件以各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而告终。 2012年9月,张某找到老杨借钱,声称用于投资生意,老杨碍于朋友情面答应了张某的请求,张某出具借条并承诺1个月后归还。而张某事后并未履行承诺,一拖就是好多年,讨要无果的老杨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2014年8月,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张某归还原告老杨借款226000元,但张某并未履行。1个月后,老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张某归还了5000元后,就再未支付余款。 跟老杨有相同遭遇的还有老周,8年前,张某向其借款11万余元后分文未还,同样也打了官司,但至今仍未执行到位。 今年7月,老杨与老周来到桐乡市检察院求助。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向执行法官了解案件情况,并依法向银行调取了张某的资金流水,发现其账户上虽然没有余额,但一直有小额资金进出,几年间累计数额已经远远超出执行款。经走访,检察官还了解到,张某从小受到父母溺爱,长大后挥霍无度,甚至干过违法勾当,父母失望至极,一度不愿理睬张某。但张某现已有所改变,目前在外地帮母亲打理毛衫生意。基于张某的现实情况,经综合研判,检察官认为案涉矛盾纠纷有化解可能。 然而化解矛盾并非易事。为此,检察官先后十余次登门走访、电话沟通,耐心细致地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释法说理,向张某及其父母讲清拒绝执行的法律后果,向债权人争取充分理解。最终张某母亲替子还债,希望儿子能重新做人,老杨与老周也主动放弃债务利息。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桐乡市检察院就两起案件组织执行监督和解。在检察长的见证下,双方签署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向两位申请人支付和解款项并表达歉意。 会后,桐乡市检察院向桐乡市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对两起案件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桐乡法院已回函采纳检察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法院跟进案情,共同做好后续执行工作。”桐乡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 来源:今日头条的作品,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图片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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