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徐荔 法治报通讯员 潘颖 工期紧张还频频被人举报要挟,工程项目负责人谷先生苦不堪言,因手续短缺而“理亏”的他起初只想息事宁人,可不料对方狮子大开口……难道抓住短处以举报威胁就可以得利?对方的行为究竟是否违法呢? 何人频繁举报工程项目? 2021年夏天,谷先生参与一个道路泥浆外运的工程项目,原本准备踏踏实实等工程结束后与其余合作方分配利润,没想到当年9月起,频频有人举报该项目存在问题,导致工期一再拖延。 工期本就紧张,怎么还会有人捣乱?思来想去,谷先生的合伙人想到了从中作梗的可疑目标。此人姓楼,也是干工程的同行,此前曾参与这个泥浆工程,后来因资金短缺、与甲方存在矛盾等原因签署了退场协议。 想着楼某可能是心有不甘,谷先生经中间人介绍找到对方,询问他如何能停止举报。没想到楼某不但没有否认,而且还狮子大开口,表示工地上每拉一车泥浆,都要分给他几百元提成,否则他就继续举报。 因工期紧张,谷先生负责的泥浆项目确实存在手续短缺的问题,被查处后需要补办手续,期间不允许继续装卸泥浆,将导致无法按时完工。而工期每延误一天,就将产生几十万元的罚款。为了不被楼某的举报持续干扰,谷先生同意了楼某的要求。而楼某也“信守承诺”,停止了自己无休止的举报。 2021年11月底,谷先生及合作伙伴已经付给了楼某四十多万元,在进行成本核算后,他们发现扣除每车交给楼某的“提成”后,这个工程的利润已所剩无几。 平均每天要损失近万元,而工期却长达五年,想到楼某还要在很长的时间里“分一杯羹”,谷先生方苦恼不已。他们去询问了律师,才得知楼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2021年12月,谷先生一方选择了报警。 究竟是“合作”还是敲诈? 谷先生报案当日,警方就将楼某抓获归案。但楼某到案后却拒不承认自己存在敲诈行为,辩解称他与谷先生是合作关系。楼某指出,双方是准备签订合作协议的,只是暂时还未签字落实而已。但警方及承办人查看这份没有签字的协议时发现,里面只提及楼某应该拥有的权利,并未规定他在合作中的义务,算不上是正规的合作协议,谷先生拖延签字的做法是十分明智的。 尽管没有签署协议,楼某表示自己还是履行了“合作”的职责,工程初期人手紧缺,他曾介绍了一名工人到工地工作。但经调查,这名工人只做了一些简单的修理管道、疏通水泵的工作,本质上是楼某派来的“监工”,确认每天工地卸车的数量,以保证楼某的“提成”不会减损。而且这名楼某派来的工人,其劳动报酬是由谷先生方支付的。 此外,楼某还打着合作的幌子加入了该工程项目的工作群中,但他只是在群里“暗中观察”,核实车数并催款,根本没有参与实质性工作。如果谷先生方没有按时给他打钱,他还会开车到工地上阻碍施工。可见,所谓的“合作”就是子虚乌有。 经审核,楼某共计索要63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2022年6月底,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楼某提起公诉。 在此,检察官提醒各位工程承包商,遇到敲诈勒索不要存在畏难、羞赧的心理,只有报警才能及时止损。更重要的是,承包工程不能贪图一时之利,必须确保手续齐全、合法合规,这不仅是对项目负责,更可以为自己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此外,各位市民也需注意,如发现工程项目有不合规之处,应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进行举报,以此为由要挟勒索钱款的行为只会让自己也身陷囹圄,得不偿失。 来源:今日头条的作品,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图片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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