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周仕彩 单位:浙江省泰顺县检察院 职务:第三检察部主任 感言:群众满意是“无价之宝” “9年了,我们的钱终于拿回来了!”日前,当周某、季某收到执行款后,马上打电话告诉我这个好消息。对我而言,群众满意是“无价之宝”。 记得第一次见到周某、季某时,他们满脸愁容。早在2013年,周某、季某分别就一起借贷纠纷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约定分期还款,但二人仅收到第一笔执行款,之后再没音讯。周某、季某看到林某的其他债权人每年均有执行款到账,就到法院了解情况。结果被告知,法院从未收到二人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 听完二人的讲述,一连串的疑问在我脑海中闪现。“周检察官,这些钱可都是我们的辛苦钱,家里还等着急用,一定要帮我们要回来啊。”带着二人的嘱托,我与检察官助理立刻开展调查。 “时间过去太久了,想要了解事情真相得从源头查起。”“首先要厘清被执行人林某涉及的所有民间借贷案件及实际执行情况,确定是否有周某、季某的申请执行记录。”在对案件进行讨论后,我们很快理顺了工作思路。我们发现,与林某相关的18起民事执行案件共涉及14名债权人,有12人申请了强制执行,涉及金额约230万元,其中确实没有周某、季某申请强制执行的记录。 “这显然与他们收到第一笔执行款的事实相矛盾,有没有可能是二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档案材料被遗漏了呢?”我们转变思路,重点筛查申请执行案件的详细情况,并询问相关办案人员。围绕案件办理的时间轴,我们将林某被执行案卷宗、林某及申请强制执行人的银行流水等制成电子数据,同时与银行执行款明细、法院案件执行款分配表等一一进行核实。 经仔细比对,并结合相关证言,我们确定在林某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执行案件中,确实遗漏了周某、季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档案材料。我们随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法院依法整改落实。在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和有关部门协同配合下,二人终于拿回了执行款。 来源:今日头条的作品,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图片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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