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三张以复旦大学为抬头的“纪律处分决定书”在网络引起广泛关注。 内容显示,一博士研究生于2020年9年26日在校外嫖娼,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有《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证实。 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依照《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经2021年9月6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该学生开除学籍处分。 另外两名硕士研究生也于不同日期在校外嫖娼,分别被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和嘉定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处分决定书显示,落款为2021年9月18日,有校长许宁生签名。
9月24日上午,九派新闻联系了复旦大学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表示,学生在校外犯事被警方行政处罚的,“根据(学校)处罚条例相应的规章制度会给予处分,并且处分是要上学校会议讨论的,之后学校会发文,纸质版文件。” 至于具体某个学生犯什么事得到什么处分,其称:“这个是不公开的,那(网传图片)应该不是官方公开的。” 是否会调查此事?该工作人员回应,目前还没接到这方面工作要求。 武汉晨报记者 肖洁 举报/反馈 本文来源:今日头条的作品,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图片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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