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玉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 梁敏华 通讯员 陆开东)日前,北流市公安局新丰派出所调解室来了一男一女,两人在认真地聆听副所长李俊辉宣读完调解书后,握手言和并表示今后互谅互让,和睦相处。一起纠纷顺利化解。 原来,这两人是北流市新丰镇高塘村村民,男的叫梁某,女的叫党某,梁某是党某丈夫的同胞大哥。 就在半个月前,因日常琐事,两家在屋门口发生口角,继而相互推拉,双方在撕扯中互不让步,导致双方身体均有不同程度受伤,其中梁某左眼轻微红肿,党某左眼挫擦伤,并伴有脑震荡症状。事发后,村干部曾召集双方调解,但由于各持己见,无法达成协议。随后,村委会把该纠纷案件上报到新丰派出所,由该所负责主持调解。 调解中,该所副所长李俊辉运用法律知识,为两人剖析两家因发生口角、继而发展到推拉撕扯的危害性和严重性。 经耐心调解,双方都认识到了各自的错误。鉴于党某的伤情,梁某赔礼道歉的同时,愿意承担党某因伤治病而花销的6000多元医药费。梁某态度诚恳,取得了党某的谅解。 来源:今日头条的作品,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图片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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