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守自盗 “你来我往” 结局 人赃并获! 看守所过年无疑了~ 2021年11月以来,建水辖区连续发生多起手机信号基站电瓶及家中财物被盗案件。建水县公安局通过串并侦查,成功打掉一个流串作案的“盗、销”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侦破盗窃案件11起,缴获一批被盗财物。
2021年11月29日,建水县公安局面甸派出所接到报案:位于面甸镇红田村委会的手机信号基站备用蓄电池被盗,涉案价值5.6万元。据报案人介绍,蓄电池需要懂电的人才能带走,操作不当的话会发生起火或者爆炸。案发地点属于偏僻地区,监控设备不完善,办案民警通过大量走访和图像追踪,发现一辆灰色奔驰轿车可疑,且作案手法和之前几起基站电瓶被盗案件相似。
办案民警:“被盗走的电瓶差不多两吨,这个车出现在案发地点,返回的时候车内明显装着重物,且车上有一人是基站施工人员”。
锁定犯罪嫌疑车辆和相关嫌疑人后,2021年12月15日,民警通过蹲守,最终将嫌疑人普某荣、李某抓获归案,并在两人乘坐过的奔驰车内缴获烟、酒、茶、首饰等财物。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普某荣、李某交代,李某是基站承包施工工作人员,熟悉电工技术,在盗窃基站电池的时候,由普某荣放哨,李某负责实施操作。犯罪嫌疑人普某荣曾因入室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熟悉入室盗窃,由普某荣带着李某翻墙或撬门入室,盗走烟、酒、茶、首饰及现金等财物,被盗电瓶出售给废品收购的万某,部分酒和烟已被两人挥霍,盗走基站电瓶、烟、酒等财物总价值30万余元。后民警顺藤摸瓜,于2022年1月10日,抓获了收购赃物的嫌疑人万某。
目前,普某荣、李某涉嫌盗窃,万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3人均已被建水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岁末年初,是侵财类案件的高发时间段,大额现金切忌存放于家中,要及时存入银行,贵重物品妥善保管。有条件的家庭务必要安装防盗门、防盗锁和监控摄像头。发现被盗后,要第一时间报警,注意保护好现场! 明知是赃物,仍然予以收购或代为销售,即属于法律严厉打击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遇到有人销售赃物时,不要贪图便宜而购买,天上不会掉馅饼,切莫花钱“买”罪刑,发现销赃要及时报警。从事收购行业的人员,在收购物品时,一定要问清物品的来源,尤其对贵重物品,要查明物品的凭证,对于来源不明的物品要更加慎重,千万不要因为贪图利益,而触犯法律。 来源:云南政法 来源:今日头条的作品,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图片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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