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宁乡住建局和宁乡公安局,滥用职权,对前来反映问题的两当事人以“披麻戴孝闹事”为由而刑拘! 事件大概 2021年5月31日,宁乡东方红郡业主周建湘和邻居胡增一起再次前往(之前多次)宁乡市住建局反映小区房屋质量问题。胡先生告诉记者,周先生因为平时工作是一名油漆工,当时穿着印有公司名字的灰色上衣和深色长裤,胡先生则穿着蓝色上衣和深色长裤。周先生平时工作时就要戴纸帽,去维权时看到走廊有报纸就折了一顶,准备带回去工作用。“我怎么也没想到会被对方说成披麻戴孝维权。”胡先生告诉记者。因为周建湘头戴一顶纸帽,被该局工作人员视为“披麻戴孝”来“闹事”,两人被当地警方以寻衅滋事为由,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之后,两位当事人走上了为期2年的维权之路 “现在我们在等待法院二审,希望这件事能有一个公平公正的句号。”胡先生告诉记者。 当日反映问题时的工作服
这里我只想说两件事 一、当事人因房屋质量问题的多次反映 据两位当事人称之前已“多次”反映 那么,多次反映为何住建局无人给予解决? 作为住建局,其中职责之一是 监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指导和监督检查辖区内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那么房屋质量有问题,业主多次反映问题,却为何无动于衷? 是没有能力解决还是懒于解决还是“拿人手短吃人嘴软”的无法解决? 这个得重点关注,而不能因为被刑拘而忽略了这个重要问题。
二、宁乡公安局刑拘两位当事人7日事情 当事人因为是一名油漆工,穿着“灰色”工作服,随手戴了报纸叠的一个纸帽子,就被认定为“披麻戴孝”来“闹事”而刑拘 那我就想问问了 当事人多次反映可以不理不睬不出面解决问题,穿戴成“这样”就成了闹事了? 有法律规定“穿麻戴孝”是违法的吗?更何况并没有“穿麻戴孝” 这可以理解为给他们一点“颜色”而找的借口不? “穿麻戴孝和闹事”这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不就是不想解决问题又怕“穿麻戴孝”对你们的影响不好于是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嘛! 我国是法治国家,不是“人”治国家,更不是“权利”凌驾于法律之上!刑拘也得有法可依,无法可依的刑拘是谁给你们的权利?
两位当事人仍然在维权的路上,像当事人说的那样“虽然警方已经撤销了行政处罚icon,但胡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并不想就此止步,一定要诬告的人受到法律制裁”! 这两件事情友友们认为有关部门能给出答案吗? 来源:今日头条的作品,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图片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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